台灣流行音樂展演文化交流協會
籌備會
會員召募公告
110年5月15日 展協籌字第110051501號
主 旨:
本會經內政部中華民國110年3月8日台內團字第1100280346號函准設立,並成立籌備會,茲公開徵求會員。
公告事項:
一、
本會宗旨:
本會為依法設立。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。以台灣音樂產業展演相關專業人士等組成,函括展演空間負責人、演藝人員、樂手、音樂後製人才、硬體工程、行銷企劃、經紀等,其成立目的希望長期關懷、協助及培育產業人士共同推動台灣音樂產業永續經營發展,並維護、提升從業人員獲得安全從業、工作人權保障,以及展演市場之長遠規劃。共同為產業發展努力,開發及研展國際交流經驗與機會,以台灣音樂展演業界共創共存共榮為宗旨。
二、
入會資格:
1.
一般會員:
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。
2.
團體會員:
凡正式向政府登記有案之公私機構或團體,贊同本會宗旨,得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。團體會員派代表一人,行使會員權利。
3.
學生會員:
凡年滿十八歲,具備學生身分之個人,贊同本會宗旨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學生會員;學生會員之權利義務同個人會員。
4.
贊助會員:
以捐款、提供資源協助本會發展事務之國內、外個人、公、私立機構或團體,得經理事會同意,邀請為贊助會員。贊助會員若為機構或團體,推派代表一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5.
榮譽會員:
凡協助本會發展事務,對本會有所貢獻國內外人士,得經理事會同意,邀請為本會之榮譽會員。
三、
籌備期間申請入會之截止日期:
即日起至民國110年06月10日止。
四、
籌備會聯絡人:執行秘書 李佩璇
聯絡電話:0936-162703
聯絡信箱:242新莊幸福郵局第66號信箱
電郵信箱:goldenmelody.tw@gmail.com
五、
入會申請有關資料請向前項聯絡人索取。
主任委員 許理平